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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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127 | 回复0 | 2021-8-13 11: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美术家协会等2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美术家
协会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
人民西路6号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美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美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美术家协会和四川省文联的团体会员。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出作品、出人才,开展采风创作、业务培训、理论研究、展览交流、评奖宣传和文艺惠民等活动。实施行业管理和行风建设,维护美术工作者合法权益。负责对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的团结引领。
四川省舞蹈家
协会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
四川省舞蹈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舞蹈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舞蹈界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舞蹈家协会和四川省文联的团体会员。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组织开展采风创作、文艺惠民、作品研讨和评奖表彰工作;开展舞蹈理论研究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会员发展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创作指导;指导各市州舞蹈家协会开展工作;开展对内对外艺术交流;开展行业管理,加强行风建设;维护舞蹈工作者合法权益;负责对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政治引领、服务管理。
二、考核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名,具体详见《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年龄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应届毕业生。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考生须出示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31日。
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四川省文联401附3号办公室。
(二)报名须知。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考。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后)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四)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证件照片1张,本人学历、学位证明。根据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资格审查。由四川省文联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文联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主要就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四川省文联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本人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文联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四川省文联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四川省文联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文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由四川省文联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以及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报送。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文联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资料。
注意:根据报考岗位的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川省文联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文联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报考者应主动、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四川省文联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6746062、86982310(四川省文联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6752911(四川省文联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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