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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打印本页]

作者: 曦乐老师四川高考    时间: 2019-6-13 13:39
标题: 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交通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重庆交通大学创办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由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共建,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院校国标代码10618。现有南岸、双福、大坪三个校区。南岸校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双福校区位于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大坪校区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107号。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区)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以及新生入学须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2.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占地289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万名,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2.3万余名,在校硕博士研究生3000。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入选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1500人,高级职称700余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交通运输部“十百千人才工程”、重庆市“巴渝学者”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120余人次。馆藏纸质和电子文献44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9亿元。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校纪检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七条  我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60个,其中37个普通本科专业按15个大类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办学普通本科招生专业1个。大类招生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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